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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合作部主要工作职责及工作流程 更新时间:2023-07-21   属于:部门职责    来源: 清徐经济开发区   
    (一)主要职责
    1.统筹国际、国内招商引资、招才引智、科技成果引进及转化等工作;
    2.拟定项目管理办法、招商引资政策措施;
    3.统筹对外招商宣传、形象策划与推介、会展、招商电子网络系统建设等工作;
    4.统筹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工作;
    5.统筹对外交流合作工作;
    6.负责创新创业基地、平台和孵化器管理工作;
    7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    (二)工作流程
投资合作部主要工作职责及工作流程(图1)
    3.2.1投资合作部政务工作流程图
    (三)项目入区条件
    1.入区企业必须符合省、市、县及园区的产业政策要求。
    2.对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(2018年版)》、《清徐县投资项目负面清单(试行)》的企业投资项目禁上准入。按照“非禁止即可行”原则,进一步放宽各类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投资准入,负面清单以外项目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承诺准入和告知性备案,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决策自主权。
    3.入区项目必须符合开发区项目投资强度及产出强度要求,具体为:工业类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450万元/亩,产出强度不低于400万元/亩,税收强度不低于24万元/亩。对于国家、省、市、县鼓励的“六新”、十四个新兴战略产业项目,其产出或税收强度较大的,投资强度范围可适当放宽。
    4.入区项目必须符合中央、省市县和开发区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实行环保问题一票否决制。
    5.对用地类项目入区条件及标准,省市县对开发区有相关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    (四)入区申报资料
    申请入区项目向开发区管委会提出书面入区申请,并附申请资料如下:
    1.项目入区申请报告、企业情况及项目简介资料。(附件:1.营业执照复印件;2.项目平面布置图;3.投资估算表;4.工艺流程;5.设备选型;6.企业决定投资建设的决定文件;7.法人身份证复印件(以上附件加盖公章)。
    2.项目投资建设承诺书。
    3.银行资信证明材料。
    4.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。
    5.其他相关证明材料(如有请提供,如:特种行业情况说明、国家重点扶持行业情况说明等)。
    (五)项目入区流程
    项目是指开发区内工业生产、科研、孵化、大数据、互联网+等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投资建设项目。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开发区产业布局规划以及投资强度、税收强度等经济指标要求,加快推进标准地出让。
    1.项目初选。投资合作部收集符合开发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,并与项目单位主动沟通,收集资料内容包括企业概况、经营状况、信用情况、近年主要投资项目及进展情况等。经初步分析和筛选后,进行对接并达成初步意向,列入项目库。
    2.资料准备。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,重点对项目的工艺流程、节能、产品市场、技术先进性、环保、投资估算、资金筹措、项目效益等主要内容进行细化,达到项目技术方案评审要求。
    3.部门联合初审。经前期洽谈,对有明确投资意向的项目,由投资合作部提出需县里参与单位,综合办公室负责联系相关单位参加项目初审会,就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以及立项、选址、环评、用地等事宜进行审议,会上由相关部门及安全管家、环保管家在《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项目拟入区征求意见表》签注各自初审意见。建设管理部对项目预选址提出意见,提出可供项目落地的备选地块2块以上,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开发区总体规划和相关产业布局要求。
    4.项目专家与主任会审。根据项目专业需要,在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家2-3人,重点对项目技术先进性、盈利能力、市场前景进行专家评审,形成初步意见。主任办公会根据初审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项目会审,在《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项目初审意见表》签注主任办公会意见。
    5.签定项目投资协议书。通过主任办公会会审的项目,由开发区管委会与项目单位签定《项目投资协议书》,后续公司注册、手续办理、落地开工、投资达效等事项由相关部门负责实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