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徐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(2018—2035年)
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》等文件要求,清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清徐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(2018—2035年)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。参照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 (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)的有关规定,对本次跟踪评价工作开展第一次公示,公示内容如下:
一、园区规划范围及概况
规划范围:东至西干渠、清文路;南至太中银铁路、县界;西至交城县界;北至太汾路、晋夏路、紫林路,总面积29.99km2。
规划期限:规划期限为2018-2035年,其中:近期为2018-2025年,远期为2026-2035年。
功能定位: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先导区;全国重要的绿色载能产业集聚区;太原都市区南翼产城融合的生态人文新区。
二、管理单位及环评机构信息
管理单位:清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
联系人:司惠珠
联系电话:15735188111
环评单位:山西晋环科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张工
联系电话:0351-3965707
邮箱:jhkyghhpb@126.com
通讯地址:太原市万柏林区浙江大厦7层
三、征询内容
所征询的内容包括:规划实施以来对当地社会经济、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;公众对规划后续实施的相关意见或建议。提出问题的公众请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,以便进一步沟通反馈。
四、公众意见表下载
下载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L9W2Y5vhKVDxkDKDadWLGA 提取码: 367f
清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
2025年9月11日

